机构职能 负责示范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征收、储备、管理、前期开发工作;负责筹措和管理土地收购资金;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区内土地征用、划拨及使用权出让的报批工作;负责全区房屋征收和“两改”工作;负责辖区被拆迁居民安置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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