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注销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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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与环保局 来源:
建设与环保局 发布日期:
2024-10-28 浏览次数:
关于注销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
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的公告
各相关货运经营者:
为加强我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,保持良好、安全的运输市场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二十条、第六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。经我局核实,部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存在无办公场所、无GPS监管人员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等现象。现决定注销河南全海物流有限公司、漯河珠峰物流有限公司等8家道路货物运输公司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及所有车辆配发的《道路运输证》。请涉及企业负责人将被注销的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及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交回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所,未交回的证件自动失效,被注销的企业及所有车辆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,否则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28日 — 2024年11月1日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0395-3195682